【我为群众办实事六十四】綦江法院异地执行 成功强制腾退房屋并交付买受人
“我们是綦江区法院的执行干警,现依法对你所居住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请配合执行。”
近日,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永川区,成功将被执行人刘某位于永川区的一套房屋清理腾退并交付买受人,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及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抵押房屋办贷款
无钱归还遭起诉
2018年,刘某以购置材料为名与某村镇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18万元,借款期限五年,约定按月付息、分期还本。双方签订了《担保合同》,刘某用位于永川区的一套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房地产抵押登记。
借款初期,刘某按约履行了还款义务,但自2019年12月开始拖延还款。银行经过多次催收未果,于2020年7月向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刘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逾期罚息等;原告对刘某提供的抵押物(即位于永川区的房屋)就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盛某对刘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刘某、盛某未履行该判决确定的支付义务,银行向綦江法院申请执行。
判决生效拒履行
抵押房屋被拍卖
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11月,银行向綦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执行后,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对刘某的财产线索进行了查询,承办法官也多次劝导、催促刘某及时还款,但刘某对法院的通知、法官的劝导、催促置若罔闻,一直拒不履行。经多种执行手段无效后,为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及时启动对抵押物的拍卖程序,于2021年10月经淘宝网公开司法拍卖。经拍卖,买受人以25万余元的价格竞买成功。
房屋被卖拒搬离
法院依法强腾退
强制腾退房屋
房屋成功拍卖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刘某要求其腾退搬离该房屋,但刘某置之不理,言语强硬。为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綦江区人民法院经过周密部署,决定对刘某居住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因该房屋位于永川区,且经了解被执行人刘某性格偏激,为顺利完成腾退,执行法官将案件相关情况向有关领导作了汇报。有关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安排部署,与永川法院执行局进行沟通协调,确保执行时的警力畅通。
执行干警实地勘察
异地执行,安全是首位,法警队派驻执行局协助执行的警务二队组织精干力量前往现场。早在强制执行前,他们已多次对执行现场进行勘察。不管是周边地理环境,还是各楼层通道出口,都做了相应的风险预判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警务保障预案和警力岗位部署计划。
准备充分 强制执行
11月11日凌晨6时,在组织准备充分后,执行法官与法警一同前往永川区刘某居住地,进行强制腾退工作。
“各房屋清点完毕,无关人员全部疏散,所有风险点全部布控,执行法官可以进入执行现场!”听到执行法警的反馈后,执行法官与法警按照既定计划分组进入执行现场,进行强制腾退工作。在强制执行的压力下,刘某放弃抵抗,并同意将家具家电等物品搬离到法院为其租赁的房屋内,自己支付房屋租金。为尽快完成腾退,执行法官与同行法警一起对该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理和搬离。经过近6个小时的工作,房屋全部腾空,经买受人和刘某现场检查验收后,承办法官将房屋交到买受人手中。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供稿:执行局刘利莉 法警队陈骏
编辑:审管办(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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